山东大学在职研究生考试考场规则
来源:山东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网
时间:2015-11-23
1、不得携带任何书刊、报纸、稿纸、资料、通讯工具或有存储、编程、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场(开卷考试除外,但不准交换资料)。只准携带必须的文具,如篮(黑)色字迹钢笔、圆珠笔、签字笔、铅笔和橡皮等。
2、开考前15分钟凭研究生证、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,按指定位置入座。入座后将证件放在桌面左、右上角,以便查对。
3、除在试卷上填写(涂)规定的项目外,不得做其他任何标记,否则答卷作废。须在答题卡、答题纸的相应位置上填涂研究生学号、姓名及考试科目,且不得随意更改。如填涂错误、确需更改者,须经监考人员确认并签字,否则试卷作废。
4、答题必须用蓝(黑)色的钢笔或签字笔书写,涂写答题卡必须使用2B铅笔。字迹要工整、清楚,填涂要规范,不得使用涂改液。凡填(涂)错学号或未按要求填(涂)答案者,责任自负。答案书写在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。
5、不得就试题内容向监考人员询问。但遇试题分发错误和字迹模糊问题,可举手询问。
6、迟到30分钟不得进入考场,开考60分钟后,方准交卷离开考场。
7、听力部分结束后,取下耳机。
8、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,不准吸烟。交卷后,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、谈论。
9、不准交头接耳、不准偷窥、夹带、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答题内容,不准接传答案或者交换答卷等,否则视为考试作弊行为,按规定给予处分。
10、考试终了时间一到,应立即停止答卷。经监考人员逐个核查、核对、收卷后方可逐个离开考场,试题、答题卡、答题纸和草稿纸不准带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