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山东大学同等学力申硕论文答辩注意事项
来源:山东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网
时间:2016-06-03
2016年山东大学同等学力申硕论文答辩即将开始,在通过今年五月同等学力申硕考试的考生们,都开始关注同等学力申硕论文答辩的相关事项。那么山东大学同等学力申硕论文答辩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?下面山东大学在职研究生的招生老师为大家介绍。
研究生学位论文应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,论文的论点、结论和建议应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。研究生学位论文应有独立见解,观点和研究方法应有一定的创新性。研究生学位论文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由本人独立完成,不得抄袭他人的文字或剽窃他人的研究成果。
同等学力论文答辩结果可以分为三种
1、论文答辩未通过,本次审核无效
2、论文答辩未通过,但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,在半年后至一年内重新申请答辩一次。如果重新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者,本次申请无效
3、论文答辩通过,建议授予硕士学位。由于论文答辩时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的前提下进行的,因此做出上述结论,并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,即表明对申请人的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水平认定全部合格,可授予硕士学位
4、同等学力论文答辩有两次机会,如果论文答辩一次没通过,委员会会提出修改建议,考生可以在半年后一年内重新申请答辩一次。大家一定要珍惜这次机会,认真的准备答辩,如果重新答辩还是未通过或者逾期未申请,本次申请无效。
以上为大家介绍了山东大学同等学力申硕论文答辩的相关事项,望广大在职人士能够有所了解。如需报考山东大学在职研究生,请咨询山东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老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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